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北区)3#、4#、5#、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 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12003509m3te38o0w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北区)3#、4#、5#、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2.工程规模:北区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 133141.52 平方米,包含 8 栋住宅和 3 栋商业配套以及两层地下车库(局部一层),其中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范围为 3#、4#、5#、6#、 17#楼及周边车库,其中地上住宅面积约 38000 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约 5000 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 22000 平方米;本次地上住宅公区装饰 3#、4#、5#、6#楼地上涉及建筑面积约 38000平方米,车库装修涉及建筑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3.项目投资总额:1629579600.00 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7000000.00 元);4.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5.招标范围:标段 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北区)3#、4#、5#、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本次地上住宅公区装饰 3#、4#、5#、6#楼地上涉及建筑面积约 38000 平方米,车库装修涉及建筑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北区)3#、4#、5#、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北区)3#、4#、5#、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④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查询;⑤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⑥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⑦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 家)。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 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6.本次资格预审不进行“暗标评审 ”。7.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③相关证明材料;④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⑤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 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联系方式同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阿房宫高速收费站向东 100 米、昆左线以南
联 系 人:梁颖超
电 话:159295617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56 号西安研祥城市广场 C 座 3 楼C-306 室
联 系 人: 李小刚、丁旭涛、樊军辉
电 话: 029-89285074
电子邮件: snhuik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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