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12063509eq2bihium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6078.38 平方米,约合 99.12 亩,总建筑面积约 264383.04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84372.59 平方米。其中 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67108.34 平方米,其中 1 栋为地上 17 层、5 栋为地上 18 层、1 栋地上 21 层、2 栋地上 23 层、7 栋地上 26 层;公建配套楼总面积约 16964.25 平方米,共 5 栋地上 3 至 5 层建筑;另加一栋住宅带底 商;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80010.45 平方米(地下共 2 层)。 其中人防工程 9698.77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 70311.68 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本项目分为南区、北区两标段,南区标段总建筑面积 约为 131241.52 平方米,包含 8 栋住宅和 3 栋商业配套以及两层地下车库(局部一层)。其中住宅高度最大为 79.65m(26 层),公建配套为 2 至 3 层多层建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 责人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拟 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③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④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4.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 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7.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http://xxxq.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评审办法: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 家)。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南区标段,本次招标为该项目 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海绵城市建设、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包含与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任务,并承担相关协调服务工作。2.项目总投资总额:162957.9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 程估算额为 60186.5610 万元。3.计划工期:900 日历天。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5.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 审申请无效。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 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 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7.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河智谷 B 座 10 层
联 系 人:张立新
电 话:029-34058666 转 813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大厦 12 层 1203 室
联 系 人: 丁旭涛、李小刚
电 话: 029-89192999
电子邮件: snhuik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