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12063509k3hl3k(HKZX-2023-1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绿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市政配套道路项目拟建市政道路为隆基中央研究院总 部周边配套道路,东侧市政路北起原点大道,南至隆基库房,全长约 926 米,规划红线宽度 36 米;南侧市政道路原点一路东起库房西侧,西至库房东侧,全长约 470 米,规划红线宽度 30 米;隆基中央研究院市政配套道路 1 及市政配套道路 2 项目配套道路 1 规划红线宽度 25 米, 全长 282 米,隆基配套道路 2 是次干道,其余路段为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 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燃气、热力、中水工程均预留管 位。配套道路 2 规划红线宽度 36 米,全长 260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 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通信、燃气。招标范围:本次招标 范围为该项目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等市政配套道路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 下要求的施工、设计资质: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 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经理;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拟派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5.申请 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申请人(含联合体成 员)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7.申请人(含 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前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申请确认并下载获 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 sxys)。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评审办法: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由设计或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牵头 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除联合体协议外,牵头单位 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 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 家)。
七、其他 1.建设地点为隆基中央研究院东侧及南侧市政配套道路项目东侧市政路北起原点大道, 南至隆基库房;南侧市政道路原点一路东起库房西侧,西至库房东侧;隆基中央研究院市政 配套道路 1 及市政配套道路 2 项目配套道路 1 为泾干四街的东段延伸,延伸至隆基研究院; 配套道路 2 为泾干三街的东延伸段。项目总投资总额 40840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 为 30819.94 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 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3.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 称、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 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 人参加投标。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 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6.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 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 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7.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金伏坊商业级七号楼 联 系 人:翟工 电 话:029-362036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 1203 室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9-89192999 电子邮件: snhuik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