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电池废水、切片废水、回用水 站系统包(A101 A102)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电池废水、切片废水、回用水 站系统包(A101 A102)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KZX-2023-4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电池废水、切片废水、回用水站系 统包(A101 A102)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 筹,招标人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范围内,原点大道以南,泾永路以北,茶马大道以西,迎宾 大道以东,废水站建筑面积约 70000 平方米;废水站配套建筑面积约 16663 平方米,工程总 排水量共 3.5 万 m3/d,工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工艺设备、仪表、管道阀门、电气、低压 配电、自控、主辅管材、电缆、桥架、管道支架、管架、安装附件、备品备件等的采购、运 输、搬运、保管、检查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系统性能保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电池废水、切片废水、回用水 站系统包(A101 A102)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电池废水、切片废水、回用水站 系统包(A101 A102)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请人应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 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4.申请人 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5.申请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 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6.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7.应通过 ISO9000 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执 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国家、行业有最新标准实施,应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 准执行;8.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各申请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到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大厦 12 层 1203 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大厦 12 层 1203 室纸质文件现场或邮 寄递交(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大厦 12 层 1203 室 评审办法: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 制(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港务区国际陆港金融小镇 D 座
联 系 人:王伟光
电 话:177828375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 12 层 1203 室
联 系 人: 丁旭涛、李小刚
电 话: 029-89285074
电子邮件: snhuik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