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省住建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工程监理招标的评定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择优的原则。
2、根据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及市场价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设上限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人根据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市场价相关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上限控制价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二、评审方法
工程监理评标过程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二个阶段。通过初步评审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详细评审、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初步评审:采用合格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估、量化打分。
计算投标人各分项有效得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合计得分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三、定标原则
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依次比较企业信用、总监、现场人员配备、监理大纲。
四、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内容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三个方面:
(1)形式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4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5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6 | 其他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3 | 授权委托书 | 企业法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交往,未超出有效期,人证相符。 |
4 | 企业信息备案情况 | 网上信息真实、有效、可查。 |
5 | 项目总监 | 网上信息真实、有效、可查,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
6 | 信用情况 | 依据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合格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低于70分时,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采用评分方式选择投标人的,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得分计入评分;采用合格式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排名次序作为择优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依据。 |
7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2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3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6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7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8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9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 章第 条的规定。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实行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审,初步评审中的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评审。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①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商务标打分,计算出得分A;
②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标打分,计算出得分B;
③投标人总得分=A+B。
(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1)商务标(30分);
(2)技术标(70分)。
2、评分标准
评审 内容 | 分项 | 满分 | 评标标准 |
商务标 | 投标 报价 | 30分 |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乘以K%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标 | 投标 信用 | 10分 | 投标信用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分(200分)×10,保留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当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超过200分的,其投标信用分按10分计算。 |
技术标 | 总监 | 15分 | 注册(3分):国家注册3分,省部级1分。 |
专业(2分):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本专业者,得2分,其他得1分。 | |||
职称(2分):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类似业绩(3分):1项得1分。 | |||
项目获奖(5分):国家奖得5分,省(部)级奖得3分,市级奖得1.5分。 | |||
监理 人员 配备
| 15分 | 招标人基本要求(9分):满足者得9分,少1人扣1分,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 |
注册比例(2分):注册比例70%以上得2分,30-70%得1分,少于30%不得分。 | |||
职称比例(2分):中级职称比例70%以上的得2分,30-70%得1分,少于30%不得分。 | |||
平均年龄(2分):平均年龄在30-55岁的得2分,其他得1分。 | |||
监理 大纲 | 30分 | 质量控制:(4-5分)。 | |
造价控制:(4-5分)。 | |||
进度控制:(4-5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2.5-3分)。 | |||
组织协调:(2.5-3分)。 | |||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5-5分)。 | |||
监理工作制度:(1.5-2分)。 | |||
监理工作设施:(1.5-2分)。 |
3、其他
(1)K值为95-100%的整数,在评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监理大纲缺少某分项或出现严重错误时,该分项为0分;
(3)企业业绩和总监获奖项目是指近三年所承揽的项目,打分时同一获奖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